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

发布部门: 时间:2019-01-15点击数:

为了加强规范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,本着以“预防为主,保护学生、教育先行、明确责任”为目标,为保护学生健康成长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每位学生应保证做到如下几点,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完全责任。

  1. 实训室是学校开展实训课程教学的重要场所,无关人员不得入内。凡用机人员必须填写使用情况登记,以备检查。
  2.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。严禁在实训室内使用任何违规电器,如电炉、电热传感器、电热杯、电饭煲、电吹风、应急灯、床头灯等,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和“三无”电器产品,以及煤油炉、液化气炉等违禁液、气加热电器。
  3. 重视电器设备安全情况。实训教师每次实训课程完成后必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,关好门窗,确保机房设备安全。
  4. 严禁在实训室内乱拉电线,严禁私自在床板上下布置电线、插座。离开机房时,必须关掉一切电源,做到“人走电关”。
  5. 实训室内严禁烟火。
  6. 加强实训室的安全检查,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实验管理人员报告,并做好相应的记录。
  7. 开展实训课程时,实训教师应提前到位打开实训室的投影仪设备等教学设备,离开时,应检查所有实验的门窗、机器是否关好。
  8. 保证所属实训室的财产安全,严禁将实训室的设备带出实训室,更不允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。
  9. 要做好上机记录,明确责任人。实训教师授课期间,责任人为实训教师。无课期间,责任人为实验员。
  10. 注意贵重设备的保管,做好实训室防盗工作。实验员每天下班前要仔细检查,确保实训室财产安全。
  11. 定期检查维修机器。
  12. 实训室机器要安装防毒软件。
  13. 严禁向网上发布或下载有害和不健康的信息,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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