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文件 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自主创业奖励管理办法(试行)》( 厦城学[2022]22号),通过学生自主申请并提交有效佐证材料,经辅导员初审,院系就业辅导员复审有3人符合申请条件,佐证材料放在2-201办公室,现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,于2023年11月27-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欢迎来电反馈,公示期满如未收到反馈视为无异议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,联系电话5908915 张老师。
财经商贸学院 2023年11月27日